服务发展之需 顺应群众之盼

版次:03  2024年01月15日

(上接1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政治安全的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推进“打早除小”工作,扎实开展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84人,直接立案侦查涉黑涉恶犯罪背后“保护伞”14人。

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绝不手软。全省检察机关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2474人。保持对涉众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4041人。从严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加大对同城“闪送”“跑腿”寄递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毒品犯罪632人。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3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84件。

聚焦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深化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5+N”活动,开展虚假婚姻登记、小区噪音污染、工地施工扬尘等小专项监督,通过法治手段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积极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联合11个省市会签《检察机关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构建“支持起诉+调解和解+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办案新模式,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0人,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4344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5400余万元。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化守护“半边天”“夕阳红”专项监督,起诉侵害涉老年人犯罪2474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23人,向生活困难的涉案妇女、老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0万元。

一年来,“人民至上”始终是检察履职最鲜明的底色。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让监督之网覆盖更广、网格更密,是我省检察机关一直努力的方向。

2023年,省检察院积极推动各类监督与法律监督贯通衔接。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理各级党委政法委交办案件573件,向党委政法委提请监督事项131件,推动执法司法活动更加规范高效。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反映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转化政协委员提案为公益诉讼案件696件,转化公益诉讼案件为政协委员提案42件。建立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检察机关从新闻报道中获取案件线索85条,立案办理6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