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党员、离休干部、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海明同志,因病于2023年12月19日在合肥逝世,享年96岁。
李海明同志,1928年2月出生,江苏洪泽人,1944年8月参加工作,194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盱眙县老子山区委会秘书、组织宣传干事、交通站长,武工队指导员,公安局审讯科科员、内勤股长、分局长,安徽省滁县公安处副科长、公安大队副教导员、科长,安徽省公安厅科长、省铁路治安办公室负责人,公安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5月离休。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李海明同志遗体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合肥市殡仪馆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