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执法公心 办四类实事

版次:12  2023年12月21日

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彰会议。

省执法局立足自身职能,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以高标准执法,助力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

不忘初心,紧抓执法监督日常事。统筹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3年1-3季度,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累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9959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23个。对100余件群众信访、舆情反映问题现场调查,对18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向属地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处理意见;对10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向6市制发整治难点问题的工作建议函。对全省4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保持恒心,盯住重点领域关键事。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全省累计排查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333个,完成整治309个。新近启动全省38个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以环境安全保障生产安全。连续4年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办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59起,罚款855.98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起。联合挂牌督办7起。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截至11月,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3842个。完成淮河流域7800平方公里岸线无人机航测工作,解译疑似点位10439个。强化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省排污许可三年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排污单位13381家,整治问题企业998家。

秉持公心,善成助企惠企暖心事。推出两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明确27种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和条件,涉及9个领域和11部法律法规,数量全国最多,领域全国最广,其中我省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免罚条款为全国首创。今年,全省共办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案件230件,免罚金额2785万元,发布免罚典型案例5件。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230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33282次,帮扶企业28907次,助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勠力同心,探索执法协作创新事。联合公、检、法建立“两法衔接”8项工作机制。会同省林业局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自然保护地的合力。联合沪苏浙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应急通报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与跨省毗邻区域生态环境部门已签订联合执法相关文书20件,区域联合执法,实现机制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