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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规范化建设,现在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有机构编制的综治中心,枢纽作用得以发挥,在基层形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条龙”。
大力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覆盖城乡;持续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化调解保障能力建设,举办全省调解技能竞赛……我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能力建设一系列举措的成效进一步显现。据统计,2020年至今,我省有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61名人民调解员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展开专项攻坚,积极防范各类矛盾风险隐患。针对矛盾纠纷易激化升级问题,在12个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最大程度守护群众生命安全;针对婚恋家庭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隐蔽性强等问题,健全常态化跟踪排查机制,推进家事调解委员会建设;针对房产物业纠纷攀升等情况,实施“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人地矛盾”问题,开展全省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切实做到前瞻预防、前端治理。
创新安徽实践,满园春色“枫”景如画
北有“一杯茶”、中有“六尺巷”、南有“作退一步想”,如今在安徽,一大批具有徽风皖韵的矛盾纠纷化解品牌涌现出来。
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徽样板,我省加强品牌培育,努力推动各地结合地方特色深化创新实践。
马鞍山市“导、解、防”工作法、芜湖市“三问”工作法、安庆市“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成功争创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9个;滁州市“法院+商会”经验做法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打造安徽品牌集群,我省8项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越来越多的安徽品牌叫响全国。
“枫桥经验”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要紧紧依靠群众,夯实基层基础。我省坚持强本固基,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作用。
同时,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由“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发现、主动解决”,打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坚持依靠发动群众,建强建好30.7万名“江淮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创新实践商贸繁华区“十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推动邻里守望互助、和睦共建。坚持开放共治,“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新乡贤”“和事佬”“老娘舅”等多元主体参与说理劝和成为常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践更加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