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行驶不容“路怒”

■ 梅 麟

版次:11  2023年10月30日

江苏无锡警方日前发布警情通报,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多次别停他人车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臧某宏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臧某宏在开车进入收费站时尝试插队未果,本就理亏在先,非但没有及时检讨错误,反而“路怒症”,带着报复心态多次采取紧急刹车、连续变道等方式别停他人车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遭到依法查处纯属“自食其果”。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5.2亿人,驾车出行满足了越来越多居民的工作生活需求,也让“路怒症”发作概率不断上升。某些驾驶人心存“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错误思想,驾驶过程中一旦遇到被后车按喇叭、前车起步慢等情况,就会怒火中烧,对“妨碍”自己的车辆采取报复行动,以此宣泄不满情绪。“路怒症”可谓害人害己,今年5月上海就发生一起高架上两车“斗气”险坠桥的事故。同理,通过目前网上公开的现场视频可知,如果不是后车车主驾驶水平较高、多次紧急避险,此次臧某宏的行为就可能已经酿成严重交通事故,不禁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路怒症”现象的危害性不容低估,防范“路怒症”上脑需要多环节共同发力。例如,不妨进一步完善现行驾驶人员培训机制,既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掌握必要驾驶技能,也应尝试增加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引导学员了解哪些情况容易诱发“路怒症”,提前做好心理建设。加大高速公路、城市早晚高峰道口等热点区域交通管理力度,第一时间发现并遏制危险驾驶行为,依法控制涉事人员和车辆,最大限度减少“路怒症”对公共交通的不良影响。此外,有关部门可探索运用大数据、车联网等新兴技术,引导车辆科学有序通行,持续改善通行效率,通过优化道路交通行驶环境,给驾驶人员带来“好心情”,降低“路怒症”发作风险。

冲动为图一时畅快,换来却可能是遭到法律严惩的“铁窗泪”,甚至是亲人的“两行泪”。避免因“路怒症”斗气,每名驾驶人都是“第一责任人”。从发动汽车的那刻起,驾驶人应当既把控好手中的方向盘,又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时刻牢记各项交通法规,杜绝疲劳驾驶、超时驾驶等容易诱发“路怒症”的不良驾驶习惯。总之,期待每个人都能秉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平安完成每一次驾驶行程,为构建和谐交通出行环境贡献个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