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工矿区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兴起,对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快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步伐,助推我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议,在强化组织保障上提档加力,成立高规格的省级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地方政府探索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创新独立工矿区土地盘活制度,帮助协调解决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产业更新发展上重点着力,对标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4大模式,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循序推进;鼓励更新探索,重点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矿区边残矿石资源及废角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构建“废弃物+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延伸产业链、布局新项目,探索“矿区治理+生态产业”更新模式。在资产权属调整上精准用力,支持地方政府实现推动居民避险安置和生态修复,研究出台涉及独立工矿区改造省属企业的闲置资产置换管理办法,支持省属企业将闲置资产移交地方。在改造资金平衡上协同发力。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按照政策银行融点、省里补点、国家争点的方式,多方协同,推动改造资金实现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