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所以盛民也。”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让人民在城市生活得更舒心、更美好,提出如下建议。
补功能,筑牢美好城市生活的基础。坚持“面子里子、地上地下”一体推进,聚焦地下管网、垃圾处理、美化绿化等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中,建立量化到市、县(区)、街道的一体化城市功能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从便利性和舒适性出发,完善功能规划和建设,强化“小街区规制”。
提品质,增强美好城市生活的质效。聚焦高水平医疗、教育、文旅等重点,采取“省统筹、市负责”机制,每市每年实施一个城市品质提升重大项目。推动夜间文旅消费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适度延长开放时间。深入挖掘城市文化精髓,注重保护老建筑、老城区。提升城市建筑、雕塑、户外广告等体现本地文化的标识性,打造“一城一意象”的文化名片。
增活力,拓展美好城市生活的动能。在城市发展中,要坚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把握好吸引青年和集聚产业的关系,统筹项目落地、人才引进、生活配套,让人才引得来干得好留得住。适应青年生活需要和特点,高水平推进产业片区和开发园区生活服务功能完善,打造融合“三公里”就业圈、“24小时生活圈”、城市公共服务空间等工作休闲生活于一体的创业园区和“孵化器”,加快构建租购补一体的安居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