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西县首次渔业资源生态补偿金增殖放流活动在古井园自然保护区境内巍岭乡水域举行。
本次放流活动按照“谁损害、谁修复”原则,采用增殖放流替代修复方式,由三起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缴纳渔业资源生态补偿金,委托县农业农村局购买鱼苗。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放流品种是适宜本地生存的光唇鱼,数量12000余尾,价值8100余元。
增殖放流是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一次成果体现,有助于增加河流鱼群数量,丰富河流鱼类资源,对净化水质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检察机关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参与并大力开展相关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该检察院将继续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持续落实“十年禁渔”常态化禁捕要求,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务实举措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胡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