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人民调解 推进基层善治

范孝东 李明杰

版次:09  2023年09月08日

社会不断发展,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矛盾也会不断涌现。出现矛盾纠纷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对待与处置。宣城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握手言和”品牌为统领,构建起遍布城乡、分布广泛的人民调解网络,无处不在的调解力量秉持“以和为贵”理念,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纠纷,“减压”社会情绪,构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兼具民间智慧与法治理念,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办法。人民调解来自群众、根植群众,其运作方式最为群众所熟悉、易为群众所接受,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方面,具有方便灵活、及时快捷等优势。不仅如此,人民调解以“评理说事”的方式,能够在不结深怨、不记仇恨的前提下,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在促进社会善治方面,降本增效的好处明显。最后,人民调解是在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框架下进行的,每一个调解案例中,群众都会受到一定的法律、政策及道德教育,从而强化其遵纪守法及崇德向善意识,有利于推动群众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并进而自发参与其中。

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作为调解的原则,完善纵向工作网络的同时,积极与法院、仲裁、信访、行政及其他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搭建人民调解组织的横向网络,确保“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在此基础上,坚持走专业化规范化路线,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尤其是要充实基层调解力量,提升专职人员占比,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鼓励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加入调解队伍,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