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官不理旧账”亮剑

韩小乔

版次:05  2023年08月25日

“到一个地区投资兴业,企业家最怕的是什么?莫过于新官不理旧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位全国政协委员的发言,直指营商环境的“痛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

营商环境,也是政商环境。诚信有价、守信无价,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政府。正因为政府担负着引导、示范、监督和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更需要率先垂范,时时讲诚信、处处守诚信。政务失信,不仅透支政府公信力,而且破坏地方营商环境。尤其对民营经济而言,如果朝令夕改,言而无信,政商互信基石不牢,民企发展预期不足,民间投资兴业积极性不高,民营经济发展不可能高歌猛进。

政府诚信是壮大民营经济的第一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此次国家发改委从机制入手,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政府端不合理现象,更有针对性、可行性。通过健全法规条款和约束机制,推动政府在公共政策兑现、提升服务效能、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等各个政务环节守信践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除民企发展障碍。

划定“硬杠杠”,才能用好“黑名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前提是准确识别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政府失信行为。现实中,对一些政务失信行为,当地往往搬出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侵犯民企合法权益。《通知》指出,以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不履约的,均属于违约失信情形。明确政务失信行为概念、划定失信范围,才能让民企安心投资、顺心经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让遭遇政务失信的民营企业“被看到”。以往,作为“甲方”的政府地位相对强势,面对朝令夕改,民企往往无所适从,“有苦无处说”。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才能让民企的“急难愁盼”被发现,从而获得救济机会。各地应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建立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投诉情况,方便民企讨债、维权。

失信惩戒不能“罚酒三杯”。“违约必究,失信必惩”应成为诚信社会的金科玉律,但如果惩戒乏力,只停留在诚信教育、道德减损、批评曝光层面,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营商环境无法彻底改善。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取消评优评先,无疑会对政务失信主体产生有力震慑,从而督促地方政府矫正政务失信行为。“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地各部门应积极调动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形成全系统全链条政务失信惩戒机制,让政务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