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帮我们搬走了‘垃圾山’,我们终于可以开窗透气了。”近日,寿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新桥国际产业园回访,村民张大爷拉着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
新桥国际产业园位于寿县,与合肥、六安毗邻,在这三地接合部的一段区域内,曾露天堆放了大量垃圾,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以前这里垃圾都要堆成山了,天一热臭味隔很远就能闻到,风大一点吹得到处都是灰。”张大爷感慨道。
这些垃圾是寿县炎刘镇村民贾某某等人,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多次组织多辆大货车从肥西县等地偷运至此非法倾倒。这伙人转运垃圾每车从中获取800元至1100元不等的“处理费”。他们在炎刘镇、新桥国际产业园区境内疯狂倾倒建筑垃圾达1000多车次,非法获利达数十万元。今年3月,贾某某等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贾某等人刑事案件卷宗时,承办检察官发现可能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于是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移送至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接收到案件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在走访排查中,他们发现工业园区和炎刘镇辖区内存在9处垃圾倾倒点,主要为建筑垃圾,且混杂部分生活垃圾,没有防尘网遮盖,大风天气极易产生扬尘污染,各种有害物质经雨水冲刷更是直接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同时,垃圾堆遮挡过往行人、车辆视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清扫保洁、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范围内物料堆场、煤矸石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而属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并未及时有效履行职责,致使周边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针对这些问题,检察官走访了多家权责单位,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详细介绍了垃圾倾倒的事实并告知具体违法情形,共同厘清了监管职责。随后,寿县检察院联合属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4家单位,举行了建筑垃圾清理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介绍案件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就垃圾清运及后续监管达成了一致。
4月26日,寿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将倾倒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尽快恢复土地原貌,开展日常巡查,进行常态化长效管理,彻底溯源治理建筑垃圾倾倒顽疾。
收到检察建议后,新桥产业园区管委会和环保、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协作,迅速部署整改措施,对露天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恢复了土地原貌。为防止垃圾倾倒现象再次发生,新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易倾倒地点的8处重点监管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此外,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和扬尘控制综合治理机制,对建筑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