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歌手演唱会“2张黄牛票叫价15万元”;部分知名景区、博物馆存在加价倒卖免费门票情况……多地警方近日发布提示,遇到“黄牛”应谨防上当,并拨打110举报。
长期以来,公众要求打击“黄牛”的呼声从未停止,但为何这一破坏文旅市场环境的“牛皮癣”始终存在、难以根治?究其原因,一方面现行法规惩处力度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倒卖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等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等行为,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显然,相较动辄上万元的“黄牛”票价,不到一千元的罚款只是九牛一毛,巨大牟利空间自然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黄牛”倒票渠道较为隐蔽、人员机动性强,有些人假扮普通歌迷、游客,声称“因为临时有事转卖门票”,难以准确认定哪些人属于“黄牛”,加大执法难度。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把推动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对“黄牛”乱象果断亮剑,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营造合规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立法层面,要适时完善现有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震慑力。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除了对“黄牛”乱象多发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也要积极吸纳网络平台、移动运营商、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力争让抵制“黄牛”成为全民行动。
也要认识到,以上措施更多属于针对“黄牛”个体的末端治理。还应进一步思考,“黄牛”究竟通过何种渠道获取大量门票?众所周知,门票一般是由活动主办方、景区管理部门、票务平台等机构面向公众销售、发放,这就意味着把票给谁或不给谁,决定权掌握在他们手中。如果这些机构监守自盗,通过非法渠道将门票高价转让给“黄牛”,形成利益均沾的灰产链条,“黄牛”乱象就不可能得到根治。因此,有关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全程管控售票流程,掌握门票具体流向情况,从严从重处罚“内鬼”行为,视情况取缔机构售票资质。北京日前发起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从票源管理、规范售票、现场执法、行业自律等方面细化责任归属、精准制导。一些地方要求演唱会主办方落实“强实名+不可转赠+不可退票”机制,有效降低监守自盗风险。总之,必须彻底斩断“黄牛”乱象背后的利益链条,充分保障公众买到票、买好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