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版次:04  2023年06月21日

(上接3版)

55.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深化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有序开展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和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大力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强化微型产业集聚区培育,与特色小镇建设有机衔接。

56.提高皖北地区城镇化水平。推动皖北城市特色发展,推进阜阳建设I型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推动蚌埠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支持宿州、亳州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推进淮南、淮北建设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国家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统筹谋划实施皖北产业链布局、城市轨道交通、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区域金融中心、区域科创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一体化项目,科学配置商贸物流、保障性住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资源。实施皖北地区返乡就业保障、农民工“凤还巢”等工程,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完善皖北城市基础设施。

(二十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57.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分类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划实施和管控。推进水电路气网物流等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

58.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投入力度。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十二)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59.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打造内需新增长极。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一体化市场体系,推动各区域各领域与沪苏浙建立紧密型、互补型合作关系;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和世界级机场群,推动省际公路全面贯通,建设跨区域能源水利基础设施。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打造链接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的国际商协会联盟、资本市场平台、贸易中心、高能级展会等市场化要素对接平台,推动东中部要素资源互动,构筑区域连片市场。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

60.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稳步推进合肥都市圈提质升级,联动阜阳都市圈、沿江城市带发展,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推动皖北经济社会全面加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突破。推动城市跨江发展、联动发展,打造沿江“智造”走廊。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大力发展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快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型、国际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高品质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协作建设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完善区域合作与利益调节机制,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七、增强内需发展的动力活力

(二十三)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61.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和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促进商品化流通。放开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服务消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探索实施服务消费负面清单管理。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引导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6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安徽”行动,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开展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健全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常态化。探索建立消费纠纷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网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简化小额消费争议处理程序。

(二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63.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平等待遇,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成果转化和资产整合。支持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制定。

64.完善投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规范有序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标准地改革等投资审批创新经验,提高投资审批服务效率。加强投资决策与规划和用地、环评的制度衔接,做实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65.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用足用好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年均增速高于全部贷款余额增速相关要求。实施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完善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融资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上市“迎客松”计划,深入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支持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推动政府母基金、产业基金和市场基金联动发展,打造基金丛林。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促进盘活存量资产。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广实施“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模式。

66.健全用地用能保障机制。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林)、用能、环境等要素资源配套支撑。拓展延伸要素会商机制,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和单独选址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持续推进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统筹保障用能需求,争取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国家单列。

(二十五)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67.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扩大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升级“皖事通办”平台,推进涉企服务“一网通办”。坚持问题导向、市场主体导向,优化提升“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功能,健全营商环境评议评价长效机制。

68.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69.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地方立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制。强化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枢纽作用,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和隐私。

(二十六)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70.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建材、工程机械、家电、纺织等领域国际产能合作,带动装备、技术、品牌、服务和标准“走出去”。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扎实推进“9+3+N”专项行动计划,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建设联动创新区,努力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制度创新的先行区、新兴产业的集聚区。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扩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优质商品、医药产品等进口。支持合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进蚌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鼓励企业扩大与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家或地区的贸易规模。

71.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规定,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深入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支持外商企业扩大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八、完善居民收入分配体系

(二十七)持续优化初次分配结构

72.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73.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74.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规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75.推动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健全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等政策体系。深化暖民心行动,提质扩面民生实事,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共同富裕实现路径。

(二十八)逐步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76.发挥财税对收入调节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动财力与财政事权更相匹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77.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法定人群全覆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和职业年金运行制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推进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十九)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积极作用

78.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培育特色慈善项目和品牌,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强化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项目协同推进,广泛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

九、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十)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79.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实际种粮农民补贴。

80.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加快完善高标准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批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基地。建立政府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持续倡导节粮减损。

(三十一)增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81.增强能源生产供应能力。加大现有矿井的深部、周边和外围区域勘查力度,增加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大地热、页岩气、煤系天然气等勘查力度,加快两淮地区煤层气开发。创建国家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省,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三十二)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82.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动态编制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加强省级物资储备管理云平台建设,构建“智能皖储”信息化体系。加快提升应急物流投送与快速反应能力,布局建设一批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83.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化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航空网络,有序组建地面队伍。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整合防灾减灾救援资源,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体系。

十、保障措施

(三十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三十四)强化组织协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统筹协调,对标对表中央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既有目标前后衔接,更加注重可操作性,进一步谋深具体目标任务、谋实具体工作、谋细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特别是要完善服务消费、网络消费等统计监测,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内需发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定期盘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尽快落地落实。

(三十五)注重政策协同

加强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形成扩大内需的政策合力。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及内需形势变化,加强扩大内需政策研究储备,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强化政策成效评估,保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顺利实现。

(三十六)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及时总结实施成效,宣传推广扩大内需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