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谈话是宿松县纪委监委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是抓早抓小、“未病先治”的具体举措。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动态、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1-5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党员干部222人次,让“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
“个别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主动性不够,甚至存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是纪委的事’的片面认知。”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为确保每个苗头性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该县纪委监委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置方式、程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前哨”作用,督促各监督单位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清单,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追责。
(石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