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立法防治扬尘污染

版次:08  2023年05月26日

本报讯(记者 范孝东 通讯员 任杰)5月4日,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多次整改不到位,淮南高新区一在建工地被市建筑管理处依法责令停工整改。这是自今年5月1日《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该市住建领域查处的首例违反该条例建设工程类案件。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扬尘已经成为淮南这座能源城大气颗粒物的重要来源,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历年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科学剖析,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将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实施类项目,着力从法律角度将扬尘污染防治法制化、规范化。今年3月31日,《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

针对有关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职责不清、权责不明、体制不顺的情况,条例作出回应,明确工程建设和拆除、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物料堆放和运输、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保洁等7个重点领域防治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管理等8个主要部门扬尘防治具体职责,特别是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将条例草案法律责任部分多部门共同执法的条款,修改为单一执法主体,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使法规更具可操作性。

“我们始终秉持‘小切口’立法要求制定条例,紧扣扬尘重点领域防治措施实际,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淮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共检查在建工地1105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7份、《停工通知书》11份。通过持续整治,扬尘污染情况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项目变为“花园式”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