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黟县法院本着“案件终本不终止”的原则,执结了一件20多年前的陈年旧案,受到群众好评。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难办事”。遇到“难办事”,怎么办?俗话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想办,就一定会有思路、有办法,再难办的事情也能办成办好。
想办,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要想办,就能找到办的方法,再难办的事情、再棘手的问题、再突出的矛盾也能迎刃而解。怕的就是不愿办、不去办,甚至故意拖着不办;那么,困难还是困难,问题还是问题,矛盾还是矛盾,难事就会永远卡壳在“难办”的环节上。所以,我们要始终保持“想办”的态度,果断采取行动,想则去办、办则办好,把群众“难办事”办成“幸福事”。
想办,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办实事、解难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面对群众的“难办事”,应有代入感、换位感,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从群众最困难的事情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千方百计想办法、谋对策、下功夫,解决群众的烦心事、难办事。
想办,还要打破常规、敢于创新。难办,说明事情比较复杂,解决起来有难度。难办,不代表事情办不了,更不可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要敢于突破惯性思维,调整方法策略,另辟蹊径、出奇制胜,以“吃螃蟹”的胆识、啃“硬骨头”的作风,及时为群众办好“难办事”,让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