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版次:12  2023年04月26日

为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6号)的要求,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全面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现将2023年度安徽省尾矿库安全责任人予以公告。

各地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尾矿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尾矿库安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