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势独特,协商式监督里蕴含着大作用。各级政协聚焦重点任务开展专题监督,丰富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生动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就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出新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我省各级政协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部署,赋予调研、视察、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更多监督功能,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创建了民主监督专题工作新模式。
政协是一个让人充分说话的地方。民主监督是政协委员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即用话语权来进行监督。用好民主监督这盏“探照灯”,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要敢说话、善说话、会说话,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说得准。一要敢于直面问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沉到一线深调研、查不足,既要把局部问题摸清楚,也要站在全局去思考问题。加强利弊分析研判,分清主要和次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多目标平衡中寻求最优解。二是多出良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与党委、政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的监督,是“建设性”监督、“成事性”监督。委员要担负起破题使命,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发挥专长、寻找答案,既要对当下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也要增强对未来的预见性、洞见力,率先提出解决方案、找准对策打法,为决策参考“指路子”、多出良策。三是善解“扣子”。有的问题是点上的,有的问题是面上的,开展民主监督既要注意分层分类,兼顾到个体、少数的特殊性,也要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归纳总结出普遍性问题,找到普遍性规律。要联系特殊与普遍,坚持求同存异,发挥委员的身份优势,与干部群众坦诚相见、真诚交流、有效沟通,在汇集民意的同时化解分歧、增强合力,助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