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  2023年04月04日

(上接1版)2020年10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安徽省主委;2022年6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八届、九届中央委员,十届、十一届中央常委。

李修松同志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好。担任民建安徽省主委期间,团结带领全省民建会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他热爱多党合作事业,带领全省各级民建组织和广大民建会员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率先垂范,敢于建诤言、善于献良策,为安徽民建事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

李修松同志恪尽职守,工作成效显著。担任安徽省原文化厅副厅长和省文物局局长期间,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在推进文物事业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既尊重客观规律,又大胆创新,努力形成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在文物立法、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古民居古村落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安徽文化文物事业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李修松同志思路清晰,组织领导能力强。担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期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提高协商活动质量。创新督办形式,提升民主监督效能。开拓进取、积极奉献,为推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敬业。作风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与大家和谐共事。为人忠厚,胸襟宽阔。平易近人,谦和低调,团结同志,要求自己严格。

李修松同志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忠诚,敢于担当,他的一生是艰苦奋斗的一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高尚品格和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李修松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李修松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合肥市殡仪馆1号厅举行。遵照其家人意愿,丧事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