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扩大有效投资、保障粮食安全、强化民生保障等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制定修改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规,修改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依法推动我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制定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议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依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深化拓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加快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立法,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民生监督,以法治力量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把省委有安排、民意有期盼、发展有需求的事项列为立法项目,持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供给,围绕交通互通、科技互融、产业互联、民生互惠等协作重点,积极推进长三角协同立法。认真贯彻“三严三实”重要要求,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树牢抓落实导向,依法履职行权,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作出新一届人大应有贡献。
省政府副省长钱三雄,省高院院长田云鹏,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