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绣花功夫”力破物业服务“顽疾”

■ 李浩

版次:09  2023年02月07日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年来,一些小区的物业与业主关系并不融洽,物业埋怨业主“不交物业费”“不理解、不配合物业工作”,业主埋怨物业“服务不到位”,频频发生的物业纠纷,让物业与业主的关系越来越远,甚至矛盾对立。必须用“绣花功夫”力破物业“顽疾”,解决好物业管理中的诸多小事,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让物业企业真正成为业主的“好管家”。

“服务”是物业企业的核心。物业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以业主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做好日常保洁、停车管理、治安巡逻等传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聚焦业主的“揪心事”“烦心事”,提供更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当物业企业将服务做到业主心坎上,物业和业主的“鱼水情”关系才能顺利实现。有关部门也要强化监管力度,持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不良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通过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倒逼物业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业主履约行为的监督,切实保障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些物业企业服务不及时、不到位、不规范,与业主委员会履职不力有一定关系。要提高业主主人翁意识,引导小区业主建立业主委员会,加强业主委员会委员运作业主组织的能力培训,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发动居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让物业管理成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监督的“公事”。

人民群众在哪里,民生需求在哪里,党建就应该覆盖到哪里。要将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纳入网格党建范畴,采取单建、联建、派驻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推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红色物业”党组织,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去理顺、规范、支撑物业和业委会履行职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的各个触角和神经末梢,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从行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