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接待结束后,指定专人承担联络职责,向民营企业家通报信访事项办理进度,接受民营企业家相关咨询,畅通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家联络沟通渠道。
对民营企业不能一见了之,对企业诉求不能“一交了之”。省检察院对接待事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不论是分流到下级检察院,还是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盘点”,督促相关办理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情况,并定期向接待检察院领导报告办理情况,便于其督导督办。
为了压紧压实责任,省检察院民营办坚持每两个月对各地落实约见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布各地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的典型案事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及时指出各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一盘棋”推进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落到实处、落到常处。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共接待民营企业家1077批次1369人,其中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待124批次164人,目前已全部办结,部分企业家诉求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