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禁”是“放”,非只两端

■ 江沙

版次:12  2023年01月11日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解禁和继续禁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媒体讨论很热闹。呼吁解禁者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延续千百年的年俗,是年味的体现和人们辞旧迎新的情感表达,新冠疫情防控三年,人们被压抑的情绪需要一个释放。主张继续禁放者认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引发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尤其是在今年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大背景下,“保健康、防重症”的压力很大,医疗、消防等力量相对不足,等等。

都有道理,都不接受对方的观点,又都无法说服对方,各执一端的讨论永远达不成共识。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似乎面临“两难”局面,继续禁放,于情不合;如果解禁,于理不通。

笔者以为,实属“两难”,但决非无解。

正确的必须继续坚持。一个时间段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在楼宇密集、人口密集的地方,造成空气、噪音污染和存在安全风险是不言而喻的。环保和安全当然不是禁放烟花爆竹的噱头和万能挡箭牌,但永远是最大的理由。当初禁放、限放的理由很充分,这些理由到现在丝毫没有改变,因而不能含糊、怀疑和摇摆。

禁放当然不能“一刀切”,解禁也不可以“一刀切”,没有搞“一刀切”就不要给人们“一刀切”的感觉。“全域禁放”有特定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充足理由,“禁”改“限”就是考虑到各区域情况不同而采取的有区别的办法,今后可能根据不同情况在一定区域实行“禁”改“限”,但不排除还有“限”改“禁”的。没有搞“一刀切”而给人们“一刀切”的印象,不重视做好解释工作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该禁放要坚决禁放,能解禁方可解禁,既要相信大多数人是通情达理的,但也不能忽视了解释工作。

出于环保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要“禁”要“限”;考虑到千百年来的传统习俗和人们辞旧迎新的情感表达,“限”尤其是“禁”又不近情理。然而,是否考虑过第三种办法呢?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和质量国家标准,动员和要求生产者改进生产工艺,改变产品成分,尽可能减少有害添加物和污染物排放量等,以提高其安全性和环保性。上网浏览一下,2014年就有相关人士提出过类似意见建议。八年了,可能是笔者孤陋寡闻,没有看到和听到这方面的信息,是否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不得而知。如果真从产品上想办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下功夫,能否在一定程度上破解近年来面临的“两难”呢?只有试过了,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禁”还是“解禁”,分析的思路不要陷入“非黑即白”的单向判断和“非此即彼”的单项选择,坚持环保和安全的底线,立足各地实际情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通情达理,以互动促进形成共识,则能避免陷入“两难”,且解决的难度也会降低。

还想说一点看法。类似的大众话题,自媒体各执一端在所难免、可以理解,大众媒体则不能一味跟着“炒”,更不能走偏,应当调查分析形成话题的多方面原因,理性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办法和路径,在引导舆论、促进优化治理方面发挥应有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