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个自治组织和16名社区工作者获表彰

版次:06  2023年01月11日

本报讯(记者 李明杰)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民政部于近日授予200个组织“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授予496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我省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清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6个村(居)民委员会获“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王学初等16名社区工作者获“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此次表彰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国广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去年以来,我省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推广合肥市“开门一件事”经验做法,以“一件事”促“大干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阜阳市颍州区“四事四权”、黄山市“作退一步想”等工作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组建社区防控工作专班,18万名社区工作者在为民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坚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