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3]1号

版次:08  2023年01月04日

编号 土地位 置 面积(m2) 出让方式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2022-61 十字园区 32737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491 491

2022-64 县开发区 4942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75 75

2022-75 县开发区 33316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500 500

2022-77 梅渚镇 16598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249 249

2022-78 县开发区 16000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240 240

2022-79 县开发区 24616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370 370

2022-80 县开发区 53274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800 800

2022-81 县开发区 40000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600 600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2-61号等八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2-61号等八宗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要求出让。

1.投资强度≥350万元/亩;投产竣工后两年内,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15万/年;能耗标准符合当前国内先进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后,需与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镇政府或梅渚镇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2.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供应条件达到“七通一平”。

3.土地交付: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付土地。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该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7日16时(不含春节放假时间)。

经审查,在2023年2月7日17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

五、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9日16时。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张一夫 0563-7022169

13966229260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4486666660000002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