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在“清廉村居”建设中,注重把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家风家训、廉洁文化等廉洁“因子”植入村规民约,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规矩传到位,念好“紧箍咒”。把“规范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社区)干部廉政意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乡村公共事务实行“事前民主评议、事中跟进监督、事后‘亮栏’公示”,让干部在阳光下为民服务。
民风转到位,引导新风气。充分尊重当地民俗传统基础上,把社会公德、文明新风、清廉建设、家规家训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引导村民主动转变思想观念,带动民风转变。
制度管到位,遏制“微腐败”。用好监督“放大镜”,化出台加强村规民约执行力和约束性的制度,进一步释放基层治理效能。围绕“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监督近距离、常态化向基层延伸。 (石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