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织密基层立体监督网

■ 本报记者 李浩 武长鹏

版次:01  2022年11月13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织密扎牢基层监督网。

织好“一张网” 协作聚合力

日前,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纪委书记施光耀承办了一起案件。“案件线索涉及面广,案情较为复杂,镇纪委只有两个人,如果独立办理非常困难。”

施光耀向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求助。宣州区纪委监委决定启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统筹调配狸桥镇所在的第四协作区内的12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以及部分村级纪检委员成立专案组,并实行协作办案。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负责谈话了解情况,一组负责走访相关单位及当地群众收集证据。1个月内,开展谈话80余人次,走访群众133户,调取相关部门书证资料160多份……经过扎实的调查取证,最终将违纪违法事实调查清楚,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短短1个月就能办结这起案件,很大方面得益于协作区能够集中力量的优势,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施光耀说。

乡镇纪委监督对象量大面广、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而乡镇纪委人少事多,面对问题往往力不从心。为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难题,我省探索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整合原本相对分散的基层监督力量。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和职数的情况下,每3个到5个乡镇、街道设立1个协作区,统筹整合分散在乡镇的纪检监察人员,实行协作联动、合力攻坚。“如果说过去的乡镇纪委就像一根手指,那现在的协作区就是‘聚指成拳’,让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力。”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全省104个县(市、区)共组建389个协作区,实现全覆盖。在案件办理上,协作区根据县级纪委监委授权,可以对涉及县级党委管理干部及乡镇(街道)站所、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复杂疑难线索进行初核和审查调查。通过这种方式,在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均不增加的情况下,构建了一张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载体和纽带、县乡村上下联动、纪检监察巡察派驻4项监督贯通衔接的立体监督网。

办案“一体化” 打破“人情关”

“孙某某成为村干部后,利用手中权力侵占村集体资源、贪污受贿。举报他的时候,我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是寄了举报信,我就后悔了。”近日,蒙城县某村村民老张向记者回忆他的“告状”经过,坦言曾经一度忐忑不安。

老张的担心是有原因的。孙某某是某村原党总支书记,20多年来,他的家庭成员一直在该村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孙某某在镇里熟人多,镇纪委会不会‘脸抹不开’,下不去手?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老张的举报引起蒙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决定由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对该案提级办理。协作区内抽调各乡镇纪检干部交叉办案。办案组深入开展调取书证、分析研判,入户核查、还原真相等工作。历时2个多月,查证了孙某某数年的违纪违法事实。2021年8月,孙某某因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乡镇是“熟人社会”,以往乡镇纪委想查办身边人的案子,很难摆脱“熟人效应”。纪检监察协作区让这一困扰“消失”了。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协作区主要负责人由县(市、区)纪委监委联系协作区乡镇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对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和联系乡镇1名纪委副书记或1名专职纪委委员等组成。协作区工作人员来自各乡镇纪委,查案时实行交叉办案,监督时采取互查方式,既减少外部干扰,也减少了群众反映问题的压力。以往容易被乡镇、村“内部消化”“降格处理”的问题“捂不住了”,难解的“人情关”打破了,基层干部真正感觉到了“监督就在身边”。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省各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7088件,立案22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84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39人。

下好“一盘棋” 监督提质效

广德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某乡进行巡察过程中发现,该乡可能存在土地长期撂荒问题。巡察组立即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该乡所在的广德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并决定采取“协作区+巡察”联动监督的方式,成立耕地保护专项监督组,对该乡的复垦土地进行全面梳理。

经核查发现,该乡土地撂荒现象较为严重。随后,专项监督组向该乡及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通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迅速、全面摸排抛荒数据,抓实整改。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专项整治,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落细。广德市各乡镇(街道)围绕耕地长期撂荒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做到耕地用途不变,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截至目前,该市已“找回”耕地1.4万余亩。

我省在探索协作区建设过程中,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协同联动。发挥协作区人清地熟优势,积极构建“协作区+巡察”联动监督模式,在信息互通、问题反馈、线索移交、监督整改、建章立制等方面,加强协作区与巡察全过程互动,巡前加强信息互通、明确巡察重点,巡中协作互动、精准发现问题,巡后监督互补、提升整改实效,放大叠加效应。

与此同时,协作区向上与县(市、区)纪委监委、向下与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统筹联动,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各协作区还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指导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今年1月至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量同比下降23.2%,处分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数同比下降3.5%。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