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随着社会形势发生变化,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社会治理,涌现出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如阜阳的“四事四权”等。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加强党建引领,尊重群众创造,基层治理创新就能不断涌现。
创新基层治理应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摒弃把群众仅仅当成治理对象而大包大揽的观念,充分发挥群众的自治力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当前,“社区管家”“红色物业”“农村五老”等共建共治力量的涌现,就很好地构建了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创新基层治理应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畅通群众发声渠道。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创新基层治理,就要用好“村民议事廊”“人民调解”“警民议事”“信访联席会”等平台,广泛聚集民意,解决“急难愁盼”。
创新基层治理应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一些地方建立了城市综治平台、数字乡村平台、智慧社区治理平台等,实现了基层管理数字化转型。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让群众少跑路、社区腾出手。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能为实现“中国之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