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晚,柳某与朋友聚会时喝了酒,他在车上一直睡至次日清晨5点。此时,他感觉酒劲已经过去了,另外天色尚早,以为不会遇到交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谁知刚开到水上公园路口,即被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柳某的酒驾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这是该大队错时查缉并严处酒驾行为的一个典型例子。自6月24日,公安部社会治安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开始,巢湖交警在大力做好宣传,有效预防酒驾行为发生的同时,多措并举严查酒驾行为。一方面在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下,治安、特巡警以及派出所警力全面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交警查酒驾的力量;另一方面突出查处酒驾的方式方法,让酒驾行为难逃法律制裁。推出固定卡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查酒驾;突出重点时段、路段查酒驾;各交警中队“推磨转围”在全市范围内查酒驾,杜绝了人情关系对查缉活动的干扰;鼓励群众举报,精准查酒驾。对查获的酒驾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标准予以处理;醉驾行为,一律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此举有力打击震慑了酒驾、醉驾行为。
由于方法得当,措施有力,近3个月来,巢湖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14起,醉酒驾驶犯罪行为34起。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酒驾、醉驾发生率也成逐月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