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该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老板的要求,员工入职后可以换手机号,如果不愿换号就不会被录用。至于为何把“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作为一项招聘要求,这名工作人员猜测,可能与公司于2015年成立或老板的某种执念有关。
一个人的手机号码跟他的工作能力有什么关系?手机号码倒数第5位到底有什么秘诀,足以让一个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惨遭一票否决?如果每个用人单位都独辟蹊径、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开出各种奇葩条件拒绝应聘者,那就业还有门路吗?
有律师表示,手机号码属于劳动者个人选择,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无关。涉事公司强迫劳动者更换手机号码、区别对待劳动者的行为,既侵犯了劳动者个人自由,也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属于就业歧视。因此,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不聘用手机号倒数第五位是5的人”都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相关企业应当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如今,职场竞争越发激烈,用人单位面对海量求职者,自然需要精挑细选,根据岗位特点设置相应条件,从而选拔出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员入职,这当然无可厚非。可是,如果刻意开出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等并不相关的条件,分门别类对待应聘者,就属于无理的就业歧视了。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花样百出。一些用人单位在应聘者年龄、性别、学历、婚育、地域等方面都曾设置过公开或隐形的歧视门槛。不过,类似“不聘用手机号倒数第五位是5的人”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就业歧视条件,倒是难得一见,甚至连该企业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都弄不清设置这一条件的出发点。不管企业负责人主观认定数字“5”不吉利,还是“灵机一动”想出这个理由,变相拒绝不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应聘者,亦或是这家企业企图通过制造轰动效应提高知名度,都不能在涉及就业歧视这类原则性问题上动起“歪脑筋”。
为什么这些奇葩招聘要求会堂而皇之地公布出来?这与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密不可分。在就业市场上,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往往处于不对等关系。处于强势地位且很难因就业歧视遭受惩处的用人单位,往往“任性”设置种种不合理的招聘条件。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者通常只能忍气吞声、另寻他处,这就更加助长了某些用人单位的气焰。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消除就业歧视,那么今后更离奇、可笑的就业歧视条件,恐怕还会层出不穷。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均明确要求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消除就业歧视。如《就业促进法》即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消除就业歧视是社会共识,也是大势所趋,相关方面有必要为劳动者创造更公平、规范、人性化的就业环境。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应考虑制定一部权利义务明晰、可操作性强的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建立健全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体系,为消除就业歧视奠定坚实法律基础;同时,加大对反就业歧视问题的宣传力度,鼓励求职者遇到相应问题时积极维权;对就业歧视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并重拳打击相关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就业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