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鸡蛋、一枚铁钉、一个易拉罐从高空抛下,都会变成伤人利器。高空抛物时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如何消除“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 本报记者 张岳

版次:02  202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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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高空探头成为“破案神器”

在合肥市蜀山区九重锦园小区西北角,4个高空探头以不同角度仰拍,对准前方一栋高楼的不同楼层。

像这样的探头,九重锦园小区装了130多个。“自从2018年安装了这些探头,高空抛物现象明显减少,近两年都没有发生过,小区居民安全感也大大提升。”九重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梁文华介绍。14栋高楼四周都安装了高空探头,其实时拍摄画面接入监控室。一旦发生高空抛物行为,通过监控比对、视频取证,能够迅速锁定、精准到户,让高空抛物无处遁形。

高空探头会不会侵犯住户个人隐私?九重锦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刘健介绍,由于所有探头都是仰角拍摄,在监控室画面上也只能看到窗户部分,并不会侵犯楼内住户的生活隐私。

早些年,九重锦园小区饱受高空抛物之苦。不断有业主投诉有一家高层住户乱扔东西,甚至有酒瓶、电脑主机等物品被扔下,几乎所有住户都怨声载道、心惊胆战。为了有效破解高空抛物查找难、取证难,业主委员会从小区公众收益中划出专款,专门安装高空探头保障住户权益。

“除了高空探头保驾护航,我们社区志愿者还多次上门宣传、张贴海报等,引导住户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社区环境。”刘健说。

高空探头是高空抛物“破案取证神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共同守护“头顶安全”要积极推动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防范,按照居民意愿,利用公共收益、共同出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安装红外线监控,帮助判断行为发生楼层及行为人,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时有发生,“天降之祸”为何屡禁不止

前不久,芜湖市镜湖区一小区有人从顶楼阳台扔卫生纸、花盆垫、喷水壶等物品,持续时间长达半小时,导致楼下车辆被砸。黄山市屯溪区一小区有人从14楼抛下烟灰缸、折叠椅、钢管等物品,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高空抛物被称为“城市上空的痛”,是悬在群众头顶上的定时炸弹。据了解,从4楼抛下鸡蛋,会把人头顶砸出肿包;从18楼抛下铁钉,可插入人的颅骨;从25楼抛下西瓜皮,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高空抛物,轻则导致车辆等财产受损,重则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甚至伤人性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性一直被宣传普及,可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人我行我素,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高空抛物行为的背后,拷问的是市民文明素质和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少数居民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为图一时之便,有的为泄一己之情绪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省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少数市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并未随之提升,高空抛物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和城市顽疾。

据了解,我省16个市相继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作为重点,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使之成为人们自觉遵循的公序良俗,让文明之风吹走这“城市上空的痛”,有效捍卫群众“头顶安全”, 保护无辜者免遭天降之祸。

共同发力,杜绝高空抛物人人有责

高空抛物既关乎文明素养,又关乎法律法治。

“高空抛物是危及公众财产生命安全的不法行为,不仅会招来民事赔偿,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鹿冬生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据了解,高空抛物已于去年3月1日正式入刑,从立法层面进一步确立有关罪责,进一步释放法律的严惩信号,用法律威严捍卫城市“上空安全”。

杜绝高空抛物,既要惩治也要预防。前不久,合肥泰和家园小区开展“维护公共安全,禁止高空抛物”志愿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播放宣传视频、设置宣传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没想到高空抛物杀伤力这么大,杜绝高空抛物人人有责。今后我们邻里之间互相提醒,相互监督,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该小区居民李峰说。

如今,越来越多的居民社会公德、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从自身做起,拒绝高空抛物。全省各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人防、技防双管齐下,整治高空抛物行为,守护市民“头顶安全”,在全社会形成杜绝高空抛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