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前不久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其实,这是自2020年以来,有关部门第四次出台限制新建高层建筑的政策,从开始的“一般不得新建”,到“严格限制”,“限高”态度一次比一次明确,旨在重申“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城市建筑方针,让城市建筑不再“不断攀高”。
长期以来,建筑高度作为城市风貌的构成要素成为关注焦点。一些地方在“第一高度”上暗暗较劲,一座又一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资料显示,国内150米以上高层建筑超过2900座,其中200米以上超过900座,全球500米以上高楼目前有10座,其中6座在中国。
摩天大楼建设如火如荼,隐患早已悄悄埋下,弊端逐渐凸显。首先,建筑楼层越高,建造成本投入越大、建设周期越长,若决策失误、资金不足,极易发生“烂尾”,造成资源浪费。调查显示,截至2022年5月,我国共有“未完成”和“暂停施工”的摩天大楼81幢,有66幢“烂尾”。其次,超高层建筑运行过程中,采暖、通风、照明等会带来巨大能耗,维护和管理费用巨大。同时,一些地方为了建筑超高层推倒一批古色古香的历史文化街区,导致城市文脉断裂、记忆缺失。从“比高”到“限高”,城市建设日趋理性,朝着更科学更宜居的方向发展。
建筑的最根本目的是予人使用。建筑不能一味追求“高大上”,应为人们提供使用的方便性和美的体验。就单个建筑而言,应充分考虑使用者需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建筑服务于人”。建筑是凝固的音符,不符合乐理节奏的曲调,谱不出悦耳动听的城市之歌。整体规划时,建筑应与城市发展水平、需求和气质匹配,摒弃贪大求洋,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增强城市的空间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优化城市建筑功能和布局,提升城市建设品质,递出城市高质量发展“名片”。
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人们需要的是科学的城市规划、便捷的城市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居住环境,突兀而不切实际的超高层建筑可能带来工作与生活的不便、环境的破坏。城市规划应跳出“高楼竞赛”怪圈,立足城市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人们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