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抢券了吗?”连日来,这句话成为不少人见面时的问候语。今年以来,我省发放多轮消费券,涉及餐饮、家电、汽车等多个领域。其中,合肥市共发放惠民消费券约2.2亿元,带动全市消费市场销售额超30亿元。
发放消费券,不仅可以发挥“杠杆效应”,刺激餐饮、旅游、购物等领域消费复苏,从长远看还可以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有测算显示,政府每投放1元消费补贴,平均能带动3.5元以上的新增消费。从上半年经济发展态势看,通过消费券来释放消费潜力、带动消费市场稳健复苏,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今年上半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万亿元,同比下降0.3%。其中,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0.6%,5月份降幅收窄至5.3%,6月份由降转升、同比增长3.4%。
在看到消费券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留意到,一些地方的消费券在发放和使用中存在着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一些消费券采取线上发放模式,有的年龄偏大的消费者由于对智能手机的使用不够熟练,很难抢到消费券“红包”;一些地方对消费券发放的规则不熟悉,仅对特定人群或大企业大品牌发放消费券,一通“头疼医脚”操作下来,消费者不买账,商家反应平平;一些人利用外挂程序等抢消费券,有人通过虚拟定位在其他城市抢券然后倒卖等。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不断完善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加大对违法违规现象的治理力度,让其更加贴近消费者需求,才能发挥好消费券的作用。
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率,需要各地用心筹划、聚焦重点,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近期多地推出的消费券,涉及餐饮、家电、汽车、文旅等多个领域。这当中,既有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着重提到的“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也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文化、旅游等“特困户”,瞄准重点难点发力,避免了“撒胡椒面”,有利于促消费的措施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在促进消费恢复增长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发放消费券与其他政策举措的配合发力,既要适度与平衡,也要注重公平与效率。
当然,消费券的重点作用,在于其对大众消费的启动引领,是增加消费活力的“催化剂”。要在促消费上形成良性“化学反应”,持续扩大消费需求,还须打出“固本培元”组合拳。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消费意愿、消费水平。增加优质供给,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舒心、用得放心、吃得安心。多措并举,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才能激发更强劲的消费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