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钢构公司存在安全隐患

寿县及时进行整改

■ 本报记者 柏松 本报见习记者 张彩莉

版次:02  2022年07月21日

“寿县九龙卫生院南50米处的一家钢构公司存在安全隐患,工人没戴安全帽,氧气瓶和液化气瓶混放在一起,且没有防倾倒装置。”日前,有群众向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进行举报。该平台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7月18日,记者来到寿县这家钢构公司,发现该公司已更新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培训和考核,作业现场的氧气瓶和液化气瓶均设置了防倾倒装置并分开存放,符合安全要求。

“接到举报线索后,我们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督促该公司立即整改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其他安全隐患,同时对该公司安排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实施处罚。”寿县应急管理局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黄荣干告诉记者。

记者从寿县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县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乡自建房、特种设备、防溺水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近期开展为期1个月的突出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月”行动。截至目前,该县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50余家,查处各类责任落实方面问题80余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600余处。

眼下,该县正组织应急管理、公安、经信(商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全面压实乡镇、园区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