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超车应负事故全责

■ 季宏林

版次:10  2022年07月20日

近日,无为市的张女士因违反超车规定,导致三车相撞,其中一辆大货车翻进路边农田里,造成大货车驾驶人魏某受伤及三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6月9日14时30分许,张女士驾驶沪BKY5XX号小型越野客车,沿石凤路自北向南行驶,行至石凤路49公里600米处,在超越陈某驾驶的皖AG06XX号重型自卸货车时,与迎面魏某驾驶的苏B771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后,又与皖AG06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导致苏B771XX号重型自卸货车翻进路边农田里,造成驾驶人魏某受伤及三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办案民警认定,张某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应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示:以下五种超车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事故,要负全责。一是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二是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三是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四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五是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