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本报接到投诉,反映六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有问题: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混乱,液化气充装站设备设施陈旧,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瓶装液化气配送运输不规范等。
据反映,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登科中学东北约170米处,街边门面房设有一处私人违规充装售卖瓶装液化石油气点,现场经常摆放大量液化气钢瓶。
当天下午两点多,记者赶到徐集镇,街头走访1个多小时,在南大街和010县道交口处发现了一辆香槟色三轮小货车,车上有20个液化气钢瓶,用黑布盖着。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一些商家和用户,一位小摊贩告诉记者,可以找“气贩子”(即小货车的车主)购买瓶装液化气。听说车主不在,她还提供了车主的手机号。
记者又佯装成有意投资当地瓶装液化气市场的客商,来到了位于徐集镇的如意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公司负责人田兴如攀谈,得知其所在的裕安区有7家液化气公司,之前联合成立了佳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购置了几十台电动三轮车,用于向用户配送瓶装液化气。按照规定,公司售卖的瓶装液化气罐必须是该公司的自有气罐,有该公司的标志和二维码。而一些居民和小商贩并不愿意配合,他们宁愿低价购买附近一些小货车上的液化气罐。“去年,我们一天能卖200瓶以上,今天下午快2小时了,一瓶没卖掉。现在为了拉生意,我们买了土鸡蛋,只要用户购买一瓶气,就送10个土鸡蛋。”田兴如苦笑着说。
7月17日、18日,记者来到六安市金安区,先后走访了三石燃气有限公司、金源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和皋城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在三石燃气有限公司,记者看到一辆银灰色小货车正在配送气罐,当记者询问司机是否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时,司机支支吾吾,然后开车迅速离开公司。在金源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徐明三的儿子徐良超向记者表示,该公司使用的均是合格的液化气罐。随后他又带记者来到凤凰园小区,这是一个老旧回迁小区,由于没有通燃气,居民多数使用瓶装液化气。停在小区的一辆佳安燃气运输车上,还有4个气罐,分别写着“三石”“如意”和“明三”等字样。其中,2个“明三”气罐属于金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但按规定,这辆运输车并不是金源液化气公司的,不能灌装该公司的自有气瓶。
在六安市东桥镇附近的一个村子边,记者发现了一辆印有“皋城燃气”标志的小货车,当听记者询问车辆有没有相关证件时,一位原本自称是自己车辆的中年妇女立马改口说不是自家车辆。另一位中年妇女说该车主去年在村子里卖气,今年已经不卖了。正说着,来了一位中年男子,询问一瓶气是不是110元,有没有涨价,但很快走开了。
在东桥镇皋城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据法人代表许耀东介绍,进公司运输液化气罐的司机已经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成为公司的送气工,相关证件还在办理中。目前,六安市行业主管部门正对送气工进行统一培训和考试。在皋城燃气公司送气的司机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安全协议书,学习了送气工操作规范。待他们通过考试后,就会以送气工的身份在六安市城区以及东桥镇、没有液化气站的乡镇进行液化气罐配送。当记者询问运输的车辆是否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时,许耀东说,只有几辆车没有,但是已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订购了统一的专用电瓶三轮车,这些三轮车正在采购中,现在属于过渡期,下个月中旬就能统一上路了。
据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部负责人骆晓鹏介绍,今年2月以来,该局对金安区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了摸排,瓶装液化气行业的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钢瓶、钢瓶使用场所不符合要求以及没有配备消防设备,他们要求瓶装液化气经营点7月31日前整改结束。
由于六安市目前暂不办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采取普通机动车运输液化气又属违法行为,市、区交通部门也未对如何规范配送液化气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骆晓鹏说,该局依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规定对短距离运输液化气采用电动三轮车配送,要求采购的电动车配备灭火器、接地线、警示灯等设备,目前全区已订购三轮车100余辆,即将投入使用;同时规范送气工管理,针对原有的“气贩”,各液化气企业将按照标准吸纳部分人员纳入企业员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燃气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才准上岗,目前全区已有133人报名参加培训。企业对送气工进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超期未检、报废的气瓶充装,更好地落实实名制销售和入户安检制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此外,该区拟在没有瓶装液化气企业的乡镇建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一步满足群众用气需求,以更好地解决危化品车辆运力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