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炙烤江淮,但生活依然继续。特别是那些必须在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坚守,为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着保障。在酷暑中送上清凉,把“高温关怀”落实落细,是对他们最好的致敬。
坚持以人为本。善待职工,尊重职工,多一些换位思考,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体现。当气象部门发布高温红色预警时,用人单位要落实好防暑降温主体责任,科学安排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完善保健措施,预防职业性中暑事件的发生。
保障职工权益。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此外,对于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在高温下露天作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样也该享受到应有的政策红利和权益保障。
开展志愿服务。一处纳凉点、一个西瓜、一瓶矿泉水……一个个细微的关怀,彰显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准。要通过组织送清凉物资、送健康体检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并帮助户外工作群体解决好高温天气下“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问题。针对广大农村地区,应组织卫生部门及时向农民们讲解消暑知识、保健常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为高温下的劳动者撑起一片“绿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