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违建为何迟迟难拆除

■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胡明兵

版次:05  2022年07月14日

“针对这两处违法建筑,有关单位早就责令整改,现已过了整改期限,仍然没有动静,到底是什么原因?”6月27日,长丰县双墩镇居民老柳在电话中向记者反映。

老柳告诉记者,在合肥市阜阳北路高架桥北终端东侧、长丰县双墩镇境内有两处挨在一起的违法建筑,他曾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至今未被拆除。现在仍然有人在此做生意,一家做汽车生意,另一家做木材生意。“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

6月28日,记者来到老柳所说的违建所在地,驱车刚下阜阳北路高架桥就看到了这两处建筑,靠北边的建筑门头上写着“荣创车服”字样,紧挨着“荣创车服”南边的是“百盛木业”,两个门店的门都开着,正在营业。

老柳反映这两处建筑是违法建筑,情况是否属实?记者为此来到长丰县双墩镇政府调查。该镇城管分局局长李涛表示,这两处建筑确系违建,已按程序上报长丰县城管执法局,接下来将由该局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6月29日,长丰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队长郑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百盛木业”,接到群众反映后,该局于2022年5月18日立案,5月30日下达《立案通知书》,6月28日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7月13日前采取改正措施。如果当事人不整改,该局将下达《长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先告知书》和《长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自行拆除;关于“荣创车服”,2022年5月5日,该案件调查终结,5月6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27日下达《长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先告知书》,6月13日下达《长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自行拆除。在此期间,两处违建的当事人均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履行完法定程序之后,当事人若仍不拆除,该局将去函至双墩镇政府,由其向长丰县政府报告,再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长丰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群众反映后,该局一直在和有关部门积极对接、依法处理,但处理违章建筑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履行程序需要时间。记者将此处理情况反馈给老柳,他表示理解。对此,本报将继续跟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