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 屡罚屡犯

繁昌区问题突出矿企被责令整改退出

■ 本报记者 沈宫石 本报见习记者 班慧

版次:05  2022年07月11日

走进繁阳镇艺园矿业有限公司厂区,记者看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两排红底黄字十分醒目。然而,这家企业却因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受到处罚,被责令停产,整改退出。

今年2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执法人员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坝区域进行暗访,发现艺园矿业有限公司、明达矿业有限公司、繁新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暗访发现,艺园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破碎生产线,大量矿石原料、铁精粉未采取有效围挡和覆盖,筛分作业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球磨生产废水循环池未按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企业进出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繁新矿业有限公司为退出企业,场区内有从事石子破碎的“散乱污”企业,无任何审批手续。而繁昌蓝佳商贸有限公司承租明达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堆放了大量水泥原辅材料,淋溶水未有效收集,直排外环境。

针对暗访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繁昌区、繁阳镇及区有关责任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6月24日,记者走进这3家企业,只见艺园矿业厂区内,原先堆放的物料、前期生产遗留的尾砂已清理外运,生产设备已完成拆除。繁新矿业厂区内堆放的石子、铁精粉等约1.5万吨物料已全部清理出场,并进行了清扫、冲洗,车间破碎设备已拆除。明达矿业公司厂区内堆存的尾砂也已全部清运。

记者了解到,上述3家矿业公司此前均因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被处罚过。2020年7月28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繁新矿业物料露天堆放、违规生产线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52万元罚款。2021年12月9日,艺园矿业因物料露天堆放、循环水池未硬化、破碎生产线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10.3802万元罚款。2021年12月9日,蓝佳商贸因物料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3.07万元罚款。

繁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姚放向记者介绍,区生态环境分局此前在巡查中,已经发现艺园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环保问题,当即要求整改,并采取了断电等措施。3月底繁昌出现疫情,区域静态管理下人员无法流动,整改进度受到影响,直到5月初全面复工复产后恢复整改。截至6月7日,3家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要求企业转型退出,巩固整改成效。

目前,繁昌区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年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推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区域污染企业转型退出,严防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