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噪声污染需要综合施策

徐 海

版次:05  2022年06月15日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人们向来追求宁静的生活环境。然而,广场舞喧闹、机动车轰鸣“炸街”、室内装修扰民、工业噪声……各类噪声干扰着人们的日常生活。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为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验证明,人如果长期处于噪声中,会导致失眠、多梦,睡眠质量变差,甚至会触发心脏病、神经性耳鸣、耳聋等疾病,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近年来,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上,噪声投诉长期居高不下,居污染排行榜第二位。

噪声治理为何如此之难?噪声污染与常见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存在显著不同,具有时段性特点,一旦停止便很难取证。此外,噪声污染可能涉及工业、交通、生产生活等领域,监管涉及环保、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常常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导致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难题。如何更好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也是一道社会治理必答题。

有法可依,更要严格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明确噪声污染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从而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之前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为执法部门处理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高效防治噪声污染。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要以新法发布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噪声管理职责与处罚权限,依法从严处理噪声污染事件,以“长出牙齿”的法律守护生活安宁。

预防比治理更重要,防治噪声污染关键在于“治未病”。有些噪声污染与建设规划不合理有很大关系。比如,有的地方规划中,公路或者交通轨道从居民区附近穿过,势必增加噪声治理难度。因此,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时,市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强化噪声源头防控。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等产品,企业应在设备的减震降噪等方面加大技术创新,推动低噪声设备与产品的研发,助力营造更安宁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防治噪声污染既是法治课题,也是公共文明考题。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既可能是噪声污染受害者,也可能成为噪声污染制造者。广大居民应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遵守公共场所活动区域和时段等规定,生活中自觉降噪、互谅互让。比如,广场舞爱好者可配备蓝牙耳机,既不产生噪声,也满足健身需求;小区业主不要在休息日进行室内装修等活动,并把噪声严格控制在规定限度,让人们共享宁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