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试孵化平台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极端重要,需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
建议依托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中试孵化平台,承担行业内新技术、新产品中试验证、评价职能,省级财政按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将研发中心落在省内。中试孵化平台对实施中试的新技术、新产品通过事前评价、过程监管和事后评定,实现全过程风险把控和有效数据采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中试平台。可围绕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就近利用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优势资源,由政府牵头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按需对接,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各出一部分资金,共建中试平台。
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获得相关检测检验平台认证。推进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科研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行业创新平台等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非营利方式向企业开放。聚焦中试孵化、应用场景等科技成果转化薄弱环节,出台相应政策资金支持办法,推动政策资金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