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吃好“暖心饭”

■ 本报记者 李明杰

版次:06  2022年05月27日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提出,2022年底,全省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200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850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

2023年,在稳定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000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00个,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日前,我省出台“暖民心行动方案”,其中一项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此次出台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有何背景?围绕助餐工作提出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

顺应民生需求,探索老年助餐服务建设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独居老年群体“吃饭难”问题日益凸显。我省各地纷纷推进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让老年人吃上“暖心饭”。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有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791个,其中城市738个、农村53个。今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委政策研究室等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合肥、亳州、蚌埠、芜湖、铜陵等市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掌握全省城乡老年助餐服务推进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结合实际兴建了一批助餐服务设施,与不少餐饮企业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了‘暖心’的就餐服务,取得一定成效。助餐服务在老年群体中反映强烈,颇受欢迎。”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结合实际在优惠政策、资质控制质量、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一定探索。如老年就餐优惠上,各地对户籍年满60周岁的散居特困供养老人、低保对象、空巢老人,以及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提供半价优惠;规范资质控制质量上,蒙城县城关街道实行统一车辆、统一配餐制,协助配送三轮车办理通行证,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配备厨房专用加热设备,设立投诉电话,方便老人第一时间反映服务质量;创新运营模式上,合肥市社区食堂(助餐点)主要采取公办民营形式,政府免租金提供场地,委托社会组织全面运营,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等。

有成效,当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前,我省老年助餐服务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建设运营成本高。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在建设初期改造、装修、购买设备资金投入较多,后期运营成本高。同时,囿于菜品价格制约、人工成本较高、市场不被看好等因素,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造血”能力不足,仅靠政府“输血”维持,导致收益率普遍较低,大多数处于长期亏损的状态;二是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同老年群体对助餐服务的需求与服务供给不匹配,老年助餐存在环境卫生不达标、配套设施不齐全、饭菜种类少,以及针对有送餐上门需求的老年人,配送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三是运营监管欠规范。大部分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食材采购、制作、分餐、配送制度,食堂采购、记账多指派一人完成,资金使用、收支科目公示制度不完善,运营缺乏有效监管等。

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行动方案落地生根

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民生工程。为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今年3月,省民政厅就出台了《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并以附录形式下发《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旨在提升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

此次出台的《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亦是在此前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提出了切实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的改进行动措施,同时明确了任务和分工。在目标任务上,我省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200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850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2023年,在稳定满足不少于200万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000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00个,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聚焦目标任务,在加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老年服务设施布局、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的同时,也需要考虑服务质量的提升,精准对接不同区域、不同特点的老年群体就餐需求。此次《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很好回应了当前老年助餐服务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考虑到老年助餐服务均衡覆盖以及老年人送餐需求的问题,《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依托现有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强调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同时鼓励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等。

加强政策扶持,打造老年助餐服务合力

在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建设和运营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也有针对性举措。比如,强调“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建设补助上,省级财政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分担。同时,各地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运营企业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运营支持上,各地可根据服务人次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并在场地、租金以及水电气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优惠。

同时,老年人的食品安全在助餐服务中尤为重要。对此,《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提出,制定老年助餐服务区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同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

“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是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做好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努力。”上述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将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切实让“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落地生根,暖人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