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精准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 刘 振

版次:05  2022年05月24日

近期,国家层面密集部署,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设置好“红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一系列要求态度鲜明,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平台经济进入健康发展新阶段。

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稳增长、稳就业的重要载体。尤其是疫情以来,各大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高效连接供需、整合调配资源能力,创新发展电商零售、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生鲜配送等“宅经济”,为恢复商品流通、活跃消费市场、保障民生和吸纳就业等作出巨大贡献。可以说,互联网平台已成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基础设施。

长期以来,我国对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四新经济”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近年来,针对平台经济在数据安全、算法安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用户个人隐私等方面乱象,职能部门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客观地说,虽然有不适应的阵痛,但历经两年集中整改后,平台经济浴火重生、面貌一新。现在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并非放松监管,而是要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规则明确了,底线清晰了,监管的“四梁八柱”基本确立,逐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尽快出台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平台经济发展留足空间,营造良好生态。

设置“红绿灯”,既要精准更要创新。平台经济治理关键在于平衡好发展和规范的关系,既不能因其重要作用而“投鼠忌器”,不敢管、不会管,也不能因其出现一些局部性、阶段性问题,就“一棒子打死”。设置“红灯”要立足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权威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划清行为底线,要真正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鼓励平台企业规范经营、守正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遵循科学精准原则设置好“红绿灯”,让企业在常态化监管下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成就“领航者”,增强平台核心竞争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提升平台经济创新能力。显然,平台企业若陷于无序扩张、低效成长和恶性竞争,不能在“卡脖子”技术和数字基建攻关上形成良性竞合力,就无法在与国外平台资本的竞争中取得战略优势。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创新先导功能,引导平台企业依托技术优势,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围绕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加快技术突破和应用,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领航者”。

重构“生态链”,扩大平台开放性。平台经济一个显著特点是“筑巢引凤”,能够不断吸引更多资源与合作伙伴加入平台生态系统。当前,要使平台经济成为中国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有力推手,必须构建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平台经济秩序。重点引导平台企业降低参与者经营成本,促进参与各方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引导平台企业在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扩大内需等方面创造更大价值。规范互联网平台资本并购行为,保护中小创新企业发展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创新创业驱动力、就业消费带动力、风险抗击力,以及对治理现代化的赋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数字时代美好生活需要。

筑牢“蓄水池”,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近年来,具有较高包容性和灵活性的平台经济,提供了数以万计种类丰富的就业岗位,其就业“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日益显现。然而,平台经济在为稳就业注入新动力的同时,存在灵活就业者离职率高、劳动时间长、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不稳定因素。筑牢平台经济就业“蓄水池”,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完善灵活就业者福利保障体系,才能为风里来、雨里去的劳动者系上“安全带”。

国家层面提出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给市场主体注入信心。期待政策与市场协同发力,让平台企业发挥促进创新共享、精准匹配资源优势,进入良性循环新阶段,成为构筑经济增长新动能、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