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成为社会宝贵资源

■ 殷骁

版次:09  2022年05月17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64亿。预计“十四五”时期,这一数字会突破3亿,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

退休以后,老年人能做些什么,能否有所作为,社会能否为他们创造发挥余热的空间和机会,成为目前老龄工作面临的一个课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让有能力有条件的老年人,特别是低龄老年人,充分释放参与社会服务的“余热”。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近年来,不少已经退休或将要退休的低龄老年人身体健康、心态良好,人生态度积极,仍保持对新事物的关注和探索,也有继续“披挂上阵”的决心和热情。特别是一些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优势和商务、行政管理背景的老年人,不愿放弃此前的业务经验,希望发挥余热,为社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有的选择再就业,在工程师、医护、教师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继续工作;有的利用大量空闲时间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成为志愿服务中的一股重要力量;有的主动到农村,在政策宣讲、化解矛盾、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用经验和智慧参与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事实证明,老年人是独特的财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享受生活、参与社会中实现老有所为,在老有所为中实现老有所乐,在老有所乐中服务自我、奉献社会,将有助于老年人发挥价值、度过美好而丰富的晚年生活。但是,目前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实现再就业的方式比较缺乏,相关制度需细化和完善,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志愿服务类型较单一,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也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如何科学开发、合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让更多低龄老年人发挥余热,实现老有所为,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因此,相关方面应树立积极老龄观,为老年人参与相关事务并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空间。应完善老年劳动立法,明确再就业老年人与就业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还应发展更适合老年人的志愿服务项目。同时,鼓励相关机构邀请、吸引退休干部返乡担任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各方要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形成合力,系统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给愿为、能为的老年人创造适合的条件,让他们更好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