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呼唤法律素养

■ 梅麟

版次:10  2022年05月11日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突破2亿人次。

此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夫妻关系,因妻子擅自在丈夫汽车内安装定位器,遂被丈夫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妻子侵犯丈夫隐私权事实成立,责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此案引发广泛关注,最大争议点在于:夫妻之间是否应该拥有隐私空间?有人认为,丈夫应允许妻子掌握个人所在位置或行程,这属于维护婚姻忠诚的道德义务。对此,法院判决结果清晰表明,由于双方均为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只要被告行为构成违法事实,符合民法典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的规定,就应当承担必要民事责任。可见,夫妻关系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挡箭牌”。进一步说,夫妻相处时也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

“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仍根深蒂固,比如认为此案中“夫妻没必要对簿公堂”的评论便不在少数。但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在不断推陈出新的基础上前进的,尤其是我们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不仅需要而且极其重要。近年来,公众法律素养稳步提升,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解决家庭矛盾,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名家庭成员都有义务在遵守道德伦理的同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环境,从家庭生活的每个细节中培养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适应法治社会的要求。

现实中,有些子女擅自动用或处置老年人财产,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一些家长动辄对孩子施加肉体或精神暴力,坚称“为了孩子好”等等,无不说明在不少家庭生活中还缺乏法律意识。由此可见,提升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确是现实的需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这起案件,无疑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深入基层解读相关法规中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让人们树立家中也有法治的观念;社会各界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普法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特别是强化家庭成员之间依法相处,树立遵法守法意识;学校应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融入课堂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培养正确法治观念。应尊重每一名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千家万户的和谐,促进社会安定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