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食品上网,监管要紧跟“上线”

■ 何珂

版次:11  2022年04月25日

近年来,自制食品大量出现在网络交易中,从咸菜、腊肉、腐乳到果酒、饼干和糕点,再到减肥酵素、压片糖果、中药茶饮,令人目不暇接。但与此同时,商家无生产经营资质、商品安全存疑等也被频频曝光。

自制食品因被商家打上“纯天然”“无添加”“手工制作”的标签以及独特的口味而广受欢迎。一方面,自制食品的确丰富了市场,其中也不乏高品质产品,满足了部分人的消费需求;但另一方面,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时常出现,屡屡证明“商家的一张嘴”靠不住,必须有标准而严格的监管。

自制食品上网,监管要紧跟“上线”。其实2016年出台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就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也就是说,通过电商平台、微信朋友圈销售网络自制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规定,平台方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审查其许可证,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眼下,自制食品仍有乱象,监管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敦促网络平台方遵守法律规定,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资质和许可证,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服务。还要加强对网售食品的巡查,联合平台构建起更为便捷高效的预防机制,并及时对不履行监管责任和法定义务的平台与经营者依法实施惩戒。

消费者也应树立安全意识,选择商品时既要留意标签,又要注意收货查验;权益受损时,应积极大胆地向市场监管、消保委等部门投诉举报,倒逼网售自制食品行为合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论是工业化产品,还是作坊式手作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把好网售自制食品安全关,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才能让自制食品在安全的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美味,让消费者吃得安心、放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