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便民!电子证照将在全国互通互认

版次:10  2022年03月29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要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在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10类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婚姻登记、生育登记、户籍迁移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在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的应用;在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中,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积极推动。

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是《意见》提出的另一项重要工作。目前,一些地区已开展区域性电子证照互认。2020年9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等,并制定了《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共享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实现30类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其中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律师执业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可在特定监管执法、社会化领域中应用。

不过,从全国层面看,电子证照还存在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解决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应用的业务、数据、技术、管理等标准体系。

不仅如此,《意见》还统筹发展和安全,强调加强电子证照签发、归集、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要求,强化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探索运用区块链、新兴密码技术、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电子证照安全防护、追踪溯源和精准授权等能力。按照信息采集最小化原则归集数据,对共享的电子证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避免信息泄露。加快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用证人员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企业和群众身份认证支撑,增强电子证照签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统一身份认证能力。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切实保障电子证照及相关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专家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电子证照应用进入到更加规范的时代,对解决电子证照目前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可以接纳电子证照的服务窗口和社会场景将越来越多,通过亮证用证,实现“办事像购物一样简单”,这将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行效率,增加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本报记者 陈树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