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新市民”群体应运而生。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约有3亿人。新市民进入城市后,希望在城里安居乐业,既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有对更好发展机会的诉求,金融服务需求强烈。然而,从金融特征来看,他们中的不少人没有稳定的工作,缺少房产,甚至没有足够多的消费记录,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模式之间存在矛盾。
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让更多新市民享受高质量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责无旁贷、任重道远。一方面应转变理念,充分克服各种畏难情绪,把服务新市民纳入发展战略,通过优化资金分配,通过设立专项额度、加大考核激励等措施,完善内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鼓励分支机构和一线工作人员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消除过去金融服务产品缺位的现象。比如,有些人进入城市后,没有固定的居住地,有没有合适的金融产品让他们顺利申请到租房贷款?还有些人做着小本买卖,能否享受到普惠贷款把生意做大?金融机构要针对新市民不同阶段的需求,推出期限灵活、额度和费率适中的产品。此外,还要充分应用金融科技,通过获取多方数据和信息等方式对新市民进行精准画像,创新对新市民的信用评价方式,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更多新市民享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不可或缺。除了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也要进一步完善新市民服务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金融管理部门则要完善政策措施,激发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动性,共同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