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设立竞赛的初衷是打破招生录取“唯分数论”,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打破常规、展示自我以及个性化发展的机会。之前,一些学校在招生时特别关注竞赛获奖学生,一些家长把证书、奖状当成入学择校的“砝码”,培训机构为牟利贩卖“掐尖竞赛”焦虑,导致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乱象丛生,破坏了教育生态。因此,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让其回归育人本位,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中小学招生入学与任何形式的社会竞赛挂钩,是斩断竞赛利益链的关键之举。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堵住中小学违规招生漏洞,使竞赛与升学脱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从源头消除学生和家长对竞赛的功利态度。坚持公益性原则,规定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斩断非法利益链条,打击借机牟利的竞赛培训机构。
竞赛去功利,并非否定竞赛的育人功能,而是要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并加强竞赛项目全过程管理。实践中,要根据学科特点与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设置竞赛项目,明确竞赛内容,丰富竞赛形式。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和标准,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发生。加强参赛者背景审核,健全参赛作品公示和追溯机制,让造假行为在阳光下无处遁形。对于破坏竞赛规则的参赛者,除了撤销奖项外,还应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加强惩戒力度。学校要强化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质量,做好课后服务,适当开设竞赛类拓展课程,发掘学生潜质,满足学生多元需求。
孩子参加竞赛的初心是丰富课余生活、展示特长、增强自信、培养创新能力与刻苦钻研精神。一些家长出于子女升学等目的,让孩子参加各种竞赛活动,甚至不惜重金求奖,对竞赛乱象起到推波助澜作用。长此以往,不仅难以让孩子产生荣誉感、成就感,还会给孩子造成压力,扼杀孩子学习兴趣。家长应走出“竞赛教育”误区,摒弃浮躁功利、盲目跟风心理,树立因材施教的正确教育观,从孩子个性与兴趣出发,尊重孩子选择,平衡好竞赛项目与其他学科的投入。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应有适合自己的“赛道”。竞赛去功利才有功效,应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把孩子培养模式从有固定答案的选择题变成可以自由发挥的开放题,让竞赛回归育人本位,促进孩子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