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科技伦理制度,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促进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为增进人类福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意见》指出治理要求是,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
《意见》明确科技伦理原则是,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
《意见》强调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包括完善政府科技伦理管理体制、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
《意见》要求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保障,包括制定完善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科技伦理理论研究。
《意见》提出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包括严格科技伦理审查、加强科技伦理监管、监测预警科技伦理风险、严肃查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还就深入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重视科技伦理教育、推动科技伦理培训机制化、抓好科技伦理宣传。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细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科技伦理体系,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各项部署,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扎实推进实施,有效防范科技伦理风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要定期向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报告履行科技伦理监管职责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